《知識產權簡明教程》為了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實施知識產權戰(zhàn)略”目標,普及知識產權知識,推動大學生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活動的開展,在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廣東省中山市知識產權局的支持下,我們組織編寫了《知識產權簡明教程》。本教材是為在校大學生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教育而編寫的,也可作為一般管理干部、工程技術人員普及知識產權法律教育的簡明讀本。
《知識產權簡明教程》重點介紹了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知識產權法律的主要條款以及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常識;全書共分總論、知識產權保護、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反不正當競爭、商業(yè)秘密等七章,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吸收了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的新成果,并加以消化,形成易讀、易懂、易操作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特色的普及教材。
二是結合了廣東省中學知識產權教育讀本(初、中、高級版)和本科知識產權專業(yè)教材特點,并與之接軌。
三是每章內容后面列有分析思考題,并附有2—3個相關案例,每個案例提出了法理分析要點,供學習者自己分析案由與法理。
為了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的“實施知識產權戰(zhàn)略”目標,普及知識產權知識,推動大學生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活動的開展,在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廣東省中山市知識產權局的支持下,我們組織編寫了《知識產權簡明教程》。本教材是為在校大學生進行知識產權保護教育而編寫的,也可作為一般管理干部、工程技術人員普及知識產權法律教育的簡明讀本。
本書重點介紹了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知識產權法律的主要條款以及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常識;全書共分總論、知識產權保護、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反不正當競爭、商業(yè)秘密等七章,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吸收了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的新成果,并加以消化,形成易讀、易懂、易操作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特色的普及教材。
二是結合了廣東省中學知識產權教育讀本(初、中、高級版)和本科知識產權專業(yè)教材特點,并與之接軌。
三是每章內容后面列有分析思考題,并附有2~3個相關案例,每個案例提出了法理分析要點,供學習者自己分析案由與法理。
本書寫作分工:第一、三章:王救文;第二章:姚曉波;第四章:羅志宏;第五章:彭盛開;第六章:彭盛開,童中春;第七章:胡順義。張亞男。全書由王救文、姚曉波統(tǒng)稿。
本教材的編寫得到了中山職業(yè)技術學院領導的指導和支持,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謝。在編寫過程中參閱了大量文獻,并上網(wǎng)查閱了大量資料,受益匪淺。在書后選主要者一一列出,謹致謝意。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jié) 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與特征
一、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
二、知識產權的特征
第二節(jié) 知識產權的主體與客體
一、知識產權的主體
二、知識產權的客體
第三節(jié) 知識產權立法框架與法律體系
一、知識產權立法框架
二、知識產權法律體系
分析與思考
案例
第二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一節(jié)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
一、知識產權的保護
二、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現(xiàn)狀
第二節(jié) 世界知識產權保護
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二、主要國際公約、條約
三、世界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原則與方法
分析與思考
案例
第三章 著作權
第一節(jié) 著作權概述
一、我國著作權保護的對象
二、我國著作權不保護的對象
第二節(jié) 著作權的基本內容
一、著作權的主體及權利
二、著作人身權與財產權
三、著作權的取得和期間
四、鄰接權
第三節(jié) 著作權的使用與保護
一、著作權的許可使用
二、著作權的限制
三、著作權的法律保護
第四節(jié) 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保護
一、計算機軟件獲得法律保護的條件
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歸屬
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及法律責任
分析與思考
案例
第四章 專利權
第一節(jié) 專利權的主體與客體
一、專利權的主體
二、專利權的客體
第二節(jié) 專利權的獲得
一、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二、專利申請的原則
三、專利申請的審查批準
第三節(jié) 專利權的保護
一、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二、專利權的限制
三、專利權的保護期、終止和無效
四、專利權的保護
分析與思考
案例
第五章 商標權
第六章 反不正當競爭
第七章 商業(yè)秘密
參考文獻
第一章總論
第一節(jié)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與特征
一、知識產權的基本概念
知識產權是人們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chuàng)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而依法享有的權利。將一切來自知識活動領域的權利概括為“知識產權”,最早見之于17世紀中葉的法國學者卡普佐夫,后為著名比利時法學家皮卡第所發(fā)展。皮卡第認為,知識產權是一種特殊的權利范疇,它根本不同于對物的所有權!八袡嘣瓌t是永恒的,隨著物的產生與毀滅而發(fā)生與終止;但知識產權卻有時問限制。一定對象的產權在每一瞬息時間內只能屬于一個人(或一定范圍的人——共有財產),使用知識產品的權利則不限人數(shù),因為它可以無限地再生!贝撕,知識產權學說在國際上廣泛傳播,得到世界上多數(shù)國家和眾多國際組織的承認。在我國,法學界曾長期采用“智力成果權”的說法,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頒布后,開始正式通行“知識產權”的稱謂;我國臺灣地區(qū)則把知識產權稱為“智慧財產權”。
知識產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鄰接權、商標權、商號權、商業(yè)秘密權、產地標記權、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各種權利。廣義的知識產權范圍目前已為兩個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所認可。1967年簽訂的《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將知識產權的范圍界定為以下類別:關于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即著作權);關于表演藝術家的演出、錄音制品和廣播節(jié)目的權利(即鄰接權);關于人類在一切領域的發(fā)明的權利(即發(fā)明專利權及科技獎勵意義上的發(fā)明權);關于科學發(fā)現(xiàn)的權利(即發(fā)現(xiàn)權);關于工業(yè)品外觀設計的權利(即外觀設計專利權或外觀設計權);關于商標、服務標志、廠商名稱和標記的權利(即商標權、商號權);關于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即反不正當競爭權);以及一切在工業(yè)、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由于智力活動產生的其他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