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而言,地理標志權屬于一種新的知識產權類型。地理標志保護的對象多為具有特色的農副產品、手工藝品,要求產品的質量、聲譽與產地之間有緊密聯(lián)系,運用地理標志,能夠提升產品的知名度,提高產品的規(guī);б。近十幾年來,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深入建設,雙方農副產品的貿易量大幅增加,雙方之間也出現(xiàn)了多起地理標志侵權糾紛,雙方也面臨著如何保護他國地理標志等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對中國與東盟諸國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進行深入研究,分析雙方的地理標志保護差異,并尋求如何協(xié)調雙方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這對于擴大雙邊貿易將會起到積極作用。本書在對中國與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制度進行介紹的基礎上,對中國與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制度進行了詳細比較,并對我國的地理標志立法提出頗具針對性的建議,對立法者、相關領域實務人員、相關研究人員頗具參考價值。
相對于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而言,地理標志權屬于一種新的知識產權類型。地理標志保護的對象多為具有特色的農副產品、手工藝品,要求產品的質量、聲譽與產地之間有緊密聯(lián)系,運用地理標志,能夠提升產品的知名度,提高產品的規(guī);б。近十幾年來,隨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深入建設,雙方農副產品的貿易量大幅增加,雙方之間也出現(xiàn)了多起地理標志侵權糾紛,雙方也面臨著如何保護他國地理標志等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對中國與東盟諸國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進行深入研究,分析雙方的地理標志保護差異,并尋求如何協(xié)調雙方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這對于擴大雙邊貿易將會起到積極作用。近幾年來,有關地理標志保護的問題日益受到國內外學者的關注,新的研究成果不斷面世,但是,我國學者對地理標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TRIPs協(xié)議的規(guī)定、中國對地理標志的保護、歐盟對地理標志的保護等問題上,缺乏對東盟諸國及整體的地理標志保護研究。歷經兩年的伏案寫作和不斷修改完善,這本凝聚著我們多人心血的專著終于完稿了。
作者:賈引獅
賈引獅,男,副教授,碩士生導師,1978年出生,山西聞喜人。1997年至2001年在山西財經大學學習,獲管理學、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至2004年在西北政法大學學習,獲法律碩士學位。2004年至今在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法學院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知識產權法學、環(huán)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已出版專著二部:《環(huán)境資源法學的法經濟學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中國東盟知識產權合作若干問題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14年5月出版),在《法學雜志》、《知識產權》、《廣西社會科學》等核心期刊發(fā)表10余篇學術論文,參與國家及省部級課題5項。2013年獲得廣西首批十百千知識產權(專利)人才中的知識產權中青年專家稱號,2014年被推薦為全國知識產權培訓師資人才
第一章導論
第一節(jié)地理標志概念的歷史演變
第二節(jié)地理標志國際保護制度的形成和發(fā)展
第三節(jié)中國-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的意義
第二章中國地理標志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節(jié)中國地理標志的商標法保護制度
第二節(jié)中國地理標志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制度
第三節(jié)中國地理標志的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制度
第四節(jié)中國地理標志不同保護制度的比較分析及評價
第三章東盟各國地理標志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節(jié)老東盟六國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研究
第二節(jié)新東盟四國的地理標志保護制度研究
第四章中國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制度的比較研究
第一節(jié)中國東盟地理標志保護的實體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第二節(jié)中國東盟地理標志保護中的程序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第三節(jié)雙方對他國地理標志保護的比較研究
第五章東盟整體在推進地理標志保護方面的問題研究
第一節(jié)東盟整體推進地理標志保護概述
第二節(jié)東盟整體推進地理標志保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分析
第六章中國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制度協(xié)調研究
第一節(jié)中國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協(xié)調的必要性
第二節(jié)中國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制度協(xié)調應遵循的原則
第三節(jié)中國東盟地理標志法律制度協(xié)調的具體路徑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