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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與立憲民主

最高法院與立憲民主

定  價:22 元

        

  • 作者:(美)艾格里斯托 著,錢錦宇 譯
  • 出版時間:2012/3/1
  • ISBN:9787562040934
  • 出 版 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71.262 
  • 頁碼: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
  • 開本:大32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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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與立憲民主》是一種嘗試,它試圖對“最高法院在這個國家的統(tǒng)治結(jié)構(gòu)中的適當角色到底是什么”這樣一個問題進行解答。這種探究勢必喚起我們的歷史性思考--通過滿懷希望地去發(fā)現(xiàn)在司法審查誕生之時的那些極具說服力的理由或者清晰的洞見,以追問美國司法審查的起源。歷史性的探尋占據(jù)了《最高法院與立憲民主》差不多1/3的篇幅。然而,只有當司法權(quán)的起源能夠為我們提供有關(guān)司法權(quán)運行的適當范圍時,它們才是重要的。以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是否存在某種方法,在無需引入司法至上原則的同時,就可以維護司法審查?我們?nèi)绾卧谥蚊裰鹘y(tǒng)治理念的同時,使這種統(tǒng)治模式與司法洞見(judicial insight)及司法權(quán)相調(diào)和?我們?nèi)绾卧谑狗ㄔ旱靡越夥,成為一個在我們的共和政體的發(fā)展中積極有效的機構(gòu)的同時,抑制其潛在的弊端并且矯正其不可避免的謬誤?我們?nèi)绾卧诰S護司法獨立的同時防止司法專制?最后,我們?nèi)绾卫盟痉▉砀纳莆覀兊姆,而不是制定我們的法律?br />   本書的主題相當簡明:與我們通常且膚淺的見解不同,憲法解釋并非而且從未被確定為法院獨有的職責。原因在于,立憲政府意味著我們的根本法的最終解釋者并不是一個專斷的司法部門,而是人民、人民的議員和人民的法官之間共同的互動式理解(interactive understanding)。我們不應當將美國的政治結(jié)構(gòu)看成一個法院作為終極權(quán)威而立于*的金字塔,而是將其視為一種相互監(jiān)督、相互制約與聯(lián)合解釋的連鎖(interlocking)結(jié)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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