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理解與適用
定 價:65 元
- 作者:費安玲
- 出版時間:2022/6/13
- ISBN:9787521626797
- 出 版 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23.15
- 頁碼:260
- 紙張:
- 版次:1
- 開本:16開
本書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條文為據(jù),逐條進行解讀:
【條文主旨】一句話說明條文的核心要義。
【條文沿革】分析條文的發(fā)展歷程,闡釋條文制定背景與目的。
【理解與適用】聚焦實務問題,分析條文原意與適用要點。
【相關規(guī)定】幫助讀者全面了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
本書由專業(yè)學者和資深法官團隊編寫,兼具高度與深度,旨在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釋義,不僅能為相關從業(yè)人員、法律實務人士準確適用條文提供參考,而且可以幫助廣大讀者學習、掌握民法典的相關知識。
專家編寫 逐條解讀 指導實務
全面聚焦《民法典》適用的基礎、重點問題:
胎兒權益保護、監(jiān)護人變更、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重大誤解的判斷……
專家編寫:立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教授費安玲領銜編寫。
逐條解讀:在逐條深入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同時,解讀制定背景與適用要點,幫助廣大讀者把握條文意涵與精神。
指導實務:法條解讀與指導實務工作并重,分析相關案例中的條文適用問題,在系統(tǒng)梳理相關司法規(guī)則的基礎上著重解決實務難點問題。
民法典、總則編、民事法律實務、監(jiān)護、代理 、訴訟時效
費安玲,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知識產(chǎn)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意大利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歐洲學會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工委立法論證專家,F(xiàn)任中國政法大學中意法與羅馬法研究所所長,曾任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學院院長
在《中國法學》《政法論壇》《法制與社會發(fā)展》《比較法研究》等國內(nèi)學術刊物和國外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文110余篇,其中以外文發(fā)表30篇。獨著、合著和主編涉及民法學、知識產(chǎn)權法、羅馬法等領域的著作、譯作和教材60余部。
其中代表作主要有:
1.《著作權權利體系之研究——以原始性利益人為主線的理論探討》,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2.《私法要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
3.《民法總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2018年版
4.《信用擔保人權利救濟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3月版
一、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民事法律的適用規(guī)則】
第二條【習慣作為法源的適用】
第三條【禁止濫用權利原則】
二、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條【胎兒利益保護】
第五條【行為與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認定】
三、監(jiān)護
第六條【監(jiān)護能力的認定】
第七條【遺囑指定監(jiān)護人】
第八條【協(xié)議確定監(jiān)護人】
第九條【指定監(jiān)護的參考因素】
第十條【指定監(jiān)護爭議的處理】
第十一條【成年人意定監(jiān)護】
第十二條【變更監(jiān)護人】
第十三條【監(jiān)護職責委托行使】
四、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十四條【申請宣告失蹤的利害關系人】
第十五條【財產(chǎn)代管人的訴訟地位】
第十六條【申請宣告死亡的利害關系人】
第十七條【戰(zhàn)爭期間下落不明申請宣告死亡的期間】
五、民事法律行為
第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其他形式】
第十九條【重大誤解的認定】
第二十條【意思表示的誤傳】
第二十一條【欺詐的認定】
第二十二條【脅迫的認定】
第二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附不可能條件】
六、代理
第二十五條【單獨行使代理權】
第二十六條【緊急情況下的復代理】
第二十七條【無權代理的證明】
第二十八條【表見代理的認定】
第二十九條【追認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
七、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
第三十一條【防衛(wèi)過當?shù)恼J定和效果】
第三十二條【緊急避險的認定】
第三十三條【避險不當構成和效果的認定】
第三十四條【見義勇為受益人適當補償數(shù)額的確定】
八、訴訟時效
第三十五條【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第三十六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第三十七條【對法定代理人訴訟時效期間的補充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訴訟時效中斷的認定】
九、附則
第三十九條【司法解釋的時間效力】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jié)錄)
(2020年5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2年2月24日))